综 合 新 聞


2020-03-23 苗栗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 3/23 正式上線
【記者:姜晴/苗栗報導】2020-03-23
 
  為了鼓勵民眾配合防疫政策,遵守防疫各項規定,補償因受檢疫或隔離期間喪失人身自由或因請假未領薪資之損失,苗栗縣政府配合衛生福利部協助完成隔離或檢疫民眾申請防疫補償,系統於今日正式上線!
 
一、申請資格:依防特別辦法,完成隔離檢疫14天且無支領相關薪資者,提供每日1,000元防疫補償費用;另針對因照顧無生活自理能力之受隔離、檢疫者,致無法工作者的照顧者,給與每日1,000元補償金。(一般出國回台後[自主管理]的民眾無法申請喔!)
 
二、應備資料:包含身分證(正反面)影本、居家隔離(檢疫)通知書、郵局(優先)或金融存摺封面影本、無支領薪資證明、無工作收入切結等。
 
三、申請方式:
(一)為鼓勵便民與提升行政效率,上網搜尋「衛生福利部」即有相關資訊或連結QR CODE。申辦須知:https://topics.mohw.gov.tw/COVID19/cp-4715-52167-205.html
(二)針對特殊無法自行線上申請者,可投過臨櫃與郵寄資料至隔離檢疫結束之鄉鎮市公所申請。
 
四、申請期限:民眾完成14天隔離檢疫之次日起即可申請防疫補償,權利行使期為兩年。
 
五、諮詢電話:相關疑問請洽中央1957、縣府559664(林先生)、334801(邱小姐)及各鄉鎮市公所受理災害業務承辦窗口諮詢。

 
*小叮嚀:
1. 近期肺炎通報案件數攀升,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自109年3月17日起發布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三級國家或地區後,非必要前往該地區或國家者,返國接受隔離或檢疫者,不得領取補償。
2. 即日起開放線上申請,上網填寫申請資料,填寫後上傳就完成申辦。無須檢附相關資料臨櫃辦理,將能縮短您等候及備件時間,感謝您的配合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