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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局提醒您慎選食品 五彩繽紛的食品含有食品著色劑
【記者:姜晴/苗栗報導】2018-11-20

  食品著色劑又稱為食用色素,主要用於改善及增進食品色澤,進而吸引消費者購買。食用色素分為天然色素及人工食用色素,天然色素來自植物或動物中獲得,如類胡蘿蔔素、花青素、胭脂紅等,而人工食用色素通常是以煤焦油來製成的煤焦色素,由於製造過程經過不同的化學反應容易產生毒性,因此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(以下簡稱食藥署)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」,針對不同食品規定了不同色素之使用限量。

  目前食品中法定人工著色劑只有八種,分別是藍色1號、2號,綠色3號,黃色4號、5號以及紅色6號、7號、40號等,除此之外皆屬規定外色素不得添加於食品中。為了自身的安全與健康,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,應注意避免選購顏色過於鮮豔之食品或標示不清之不明產品。

  目前食品中著色劑檢驗方法是依據食藥署之公告方法,將檢體中色素萃取出來後,以薄層層析法分離並加以判定。目前苗栗縣衛生局已建置完成食品中規內著色劑之檢驗方法,並參加英國FAPAS能力試驗食品添加物-著色劑檢驗,測試結果為『全數合格通過』,希望未來能夠為縣民之食品安全把關,共同打造苗栗縣健康幸福城市。